血紅色犯罪現場 (Crime Evidence)
攻略:
1、注意看門右邊牆上的号碼牌,根據牌子上方牆面上還有一個黑點可以知道,牌子是反的,上面的數字應該是19。
2、點門右邊的花盆,在花盆左側拿紅色别針,後退;點門,用别針打開鎖,點門裏進入房間,稍等下,房門又被鎖上,後退。
3、點左邊沙發的右下腿,點沙發腿右側的手表,拿手表,後退2次。
4、點沙發之間桌子上的面包,提示:面包被某人吃掉一部分,後退。
5、點左邊牆上的書架,點上層右邊第2本黑色書,把書翻倒第5頁,看到紅藍2色方塊,後退。
6、把書架下層最左邊的紅色書移到右邊藍色書的左側空隙裏(看過上層的書才能移動紅色書),在紅書後面拿紅色盒子,後退。
7、點電視櫃,點櫃子左側地面,在櫃子後拿心形牌子,後退2次;查看紅色盒子,把心形牌子插在盒蓋上,打開盒子,拿鑰匙-1。
8、點對面右側小櫃子上的電話,按一下電話右下角vol按鈕,再按下面的R按鈕看到電話上顯示出電話号碼,下面提示:有人用電話打過這個号碼,後退。
9、點對面牆上的照片,看到第1個人名字是Smith帶着心形項鏈,第2個人名字是Sunsen,第3個人名字是Uncle帶着手表,第4個人名字是John拿着面包,後退。
10、點右邊牆上的門,打開門,點門裏,進入卧室,點床右邊地面(女人手臂下方),在床右側地上拿心形項鏈(注意看,隻露出很細的鏈子),後退。
11、點左邊床頭櫃,用鑰匙-1打開上面的抽屜,拿日記;點台燈,拉一下燈繩,打開燈,把項鏈拖到燈傘上看到項鏈墜上有_ _748,後退4次,回到客廳。
12、查看日記,翻到第3頁,看到有下角的數字79011是紅色;點對面牆上的門,進入餐廳;點右邊牆上的門,根據日記裏紅色數字,在門上輸入密碼79011,打開門,點門裏,進入儲藏室。
13、點對面的櫃子,打開右邊櫃門,拿磁鐵,後退;點右邊牆上的吊櫃,打開最左邊的櫃子,拿線團,後退2次,離開儲藏室回到餐廳。
14、點對面牆上的門,進入廚房,點水池,關掉水龍頭,打開下水口蓋子,把線團拖到磁鐵上組合,用組合好的磁鐵從下水孔裏拿出刀子,看到刀子柄上寫着susen的名字,後退3次,回到客廳。
15、點右邊的門,點門裏,進入卧室,點對面的門,點門裏,進入衛生間,點馬桶,用刀子打開馬桶水箱蓋子,點水箱裏,拿出衣服,點衣服口袋,點一下口袋的面,拿鑰匙-2,後退5次,回到客廳。
16、點對面牆上的門,進入餐廳,點右邊的門,打開門,點門裏,進入儲藏室,點左邊的櫃子,用鑰匙-2打開左邊的櫃門,在櫃子裏的盒子裏拿鑰匙-3,後退3次,回到客廳。
17、點電視櫃,用鑰匙-3打開最上面的抽屜,拿鑰匙-4,後退。
18、點對面門,進入餐廳,點對面門,進入廚房,點操作台下最左邊的櫃門,用鑰匙-4打開最左邊的櫃門,拿三角形密碼盒,後退。
19、查看密碼盒,根據大門口牌子上數字19和項鏈墜上的_ _748,輸入密碼19748,拿到鑰匙-5;點對面門,用鑰匙-5打開門,過關。
PS:注意,要拿到證物并調查所有可疑的位置才能出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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